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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实践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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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实践杂志》投稿须知
提示:《药学实践杂志》投稿需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需低于10%。需要按照投稿格式进行撰写,论文可以先进行排版,整理好再进行递交。
 1 本刊性质和读者对象
    本刊创刊于1983年,是由第二军医大学主管,第二军医大学、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药学学术期刊。主要报道药学实践活动中的最新科研成果、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主要读者对象为药师、临床医师和护师,以及医药学院校教师和学生,药品开发、生产、经营和使用等人员。本刊已被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万方数字化期刊、维普数字化期刊、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数据库等收录。2004年起入选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2 征稿内容
    本刊为双月刊,逢单月25日出版。辟有综述、论著、研究报告、药物与临床、药事管理、生物治疗、药物不良反应个案报道等栏目。涵盖循证药学、药物与临床、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药物评价、新药研究、医院药学、生物药物、生物治疗等内容。本刊诚挚向广大读者征集优秀论文,对于省部级以上科研基金项目资助形成的论文将优先发表,稿酬从优。
        3 欢迎投稿
       文稿应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先进性,并有理论和实践意义,侧重实用。
        3.1来稿文字要求精练紧凑,通顺准确,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论著文稿一般勿超过4 000字,综述文稿勿超过6 000字,其他文稿勿超过3 000字。2 000字以上的文稿请附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写在正文前),并注出关键词(一般3~8个)。本刊录用的稿件,除药物不良反应个案报道外,均需附英文摘要。英文摘要包括英文题名、作者汉语拼音名、作者英文单位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英文摘要的内容应与中文摘要一致。作者姓名用汉语拼音,姓在前,名在后,姓全部大写,名的首字母大写,其余小写。
        3.2 投稿须附第一作者个人简历(包括姓名,学位、学历、职称或职务,主要从事工作或研究方向,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并对稿件的真实性、保密性和未一稿两投作出声明。凡属基金资助、国家攻关项目请写明基金项目名称、编号,标注在首页下,并请附有关证明材料。
        3.3 投稿请登陆《药学实践杂志》网站。首次登录本刊网站,请先注册。投稿时,请在网站首页点击投稿按钮,进入登录页面,然后,输入您的Email地址和密码,即可进入投稿页面,按照页面提示,填写投稿信息并上传稿件后提交即可。务必请自留电子文稿,以免万一发生意外,丢失稿件。图片请提供原件,文稿请采用A4Word格式(*·DOC)或纯文本格式文件(*·TXT),图片采用JPG格式。文稿中的外文字母和符号的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标及除英文以外的文种等均请注明。文中出现的数据、结构式、公式、符号、参考文献等请仔细核对,避免出错。
        3.4 来稿请勿一稿两投,或抄袭别人稿件。本刊对疑似学术不端(与已公开发表的文章有15%以上的相似性)的来稿将不予录用。综述性文稿必须有近5年的国内外参考文献内容和进展资料,有自己的见解。
        3.5 投稿者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务必写清楚(如注明城市、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军事单位及保密单位除编号外,还应写明驻地),以免影响联系。
        3.6 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编辑部可以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会商请作者考虑。如不同意删改请直言说明。
        3.7 凡退回作者修改的稿件(请登录网站,点击“退修意见”下面的“查看”,找到“附件”下载即可),务请作者及时修改,并从网上返回审稿系统。若因系统故障,作者应通过Email将修改稿发至编辑部(编辑部邮箱:yxsjzzs@163.com),并请电话通知本刊编辑查收。因故(例如补充资料、实验或另作实验等)无法按时返回修改稿的,应通知编辑部顺延时间,否则以新稿处理。凡收到本刊收稿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对稿件的处理通知,则说明来稿有不规范和需讨论的问题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改投它刊,务请来信(挂号)或来电与我刊联系。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作者负责。
        3.8 本刊自2017年6月22日起暂停对来稿收取稿件处理费,对录用的稿件暂停收取版面费,系统将不再提醒作者缴纳稿件处理费和版面费,同时,本刊也相应地暂停向作者支付稿酬。
        3.9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需要,扩大药学学术交流渠道,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书生数字期刊等,故凡被本刊录用的文章均直接进入以上网络,由于本刊暂不收取稿件处理费和版面费,因而,也暂不支付作者著作权使用费。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稿编入该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另做处理。
        4 文稿的撰写要求
        4.1 文题  题名须简明确切地反映本文的特定内容,不要副标题,一般不超过20字。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词、字符、代号等。
        4.2  作者  作者应是参与研究工作并能解答文中问题,对全文的内容负责,是文稿的法定权人和责任者。作者姓名顶格书写,姓名之间逗号隔开。并在文稿首页末尾注明第一作者的姓名、性别、学历或学位、职称或职务、主要研究方向、联系电话或Email地址。首页末尾如需注明通讯作者的,应注明通讯作者的姓名、是否为硕士或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和Email地址等内容。作者名后的作者单位名称要写全名、所在市名及邮政编码。作者如多单位,则应在其名字的右上角注出阿拉伯字序号,并将单位名列在最后作者之后,用“;”号隔开。
        4.3  摘要及关键词 除药物不良反应个案报道外,所有来稿均需附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摘要采用结构式(含目的、方法、结果、结论)第三人称撰写,不分段,不用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300字以内。综述性文稿摘要也可采用非结构式,但应条理清楚地阐明文稿的主要内容。选用关键词3~8个,并尽可能从医学主题词表MeSH(Medical Subject Headings)中选用规范词。
        4.4  正文格式和层次结构  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一般分为前言、材料和方法、结果、讨论四个部分。各层次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同一层次的标题所用词组结构和语气应尽可能一致。应尽量减少层次,一般为3级,最多不宜超过4级。各层次标题采用1;1.1;1.1.1……等序号左起第1格,后空1格,再写标题。夹在段落内连排的序号用①②③……表示。
        4.4.1  前言(引言或序言)   一般勿超过250字。概述本题的理论依据、研究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可列出主要的参考文献),并应明确提出本文目的。
        4.4.2  材料和方法  药物、试剂、动物、植物、主要仪器应说明来源及规格。药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本、《中国药品通用名称》(药典委员会办公室编)和《化学名词》(科学出版社)等为准。国外新药名用“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INN)”。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药品写在剂量前面。不常见的药名或首次出现的药名,宜注上英文名。
  凡文献已有报道的方法,一般引用文献即可。对新的或有实质性改进的方法要写明改进处。如系自己创新的方法,则宜详述,以便他人重复。
        4.4.3  结果  必须准确、真实地表达。所有数据必须经正确地统计学方法处理,完整地表达其内容,具体写出描述性统计量、检验统计量和P值;使用统计软件包者还应具体说明软件包名称、版本等。结果的表达形式可用文字、图或表,但三者不应重复。
     4.4.4  讨论  必须紧紧围绕本研究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揭示事物本质。应讨论本研究的新发现及得出的结论和观点,并交代本研究的不足之处。讨论中还应联系本研究目的与试验结论,联系本研究结果与前人有关文献进行比较论证。避免推想太远,避免不成熟的论断,避免资料不足而得出结论。
        4.5 计量单位及符号  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以国际单位制单位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简称“法定单位”)。请参阅《量和单位》(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量的名称符号均应使用斜体,如m (质量) , t (时间) , V (体积) , n (物质的量) ,只有pH例外用正体。某些常用量及其符号,如比重、原子量(AW) 、分子量(MW) 等,因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易与有关符号产生混淆或误解宜停用,应改用“相对密度”( d) 、相对原子质量( Ar) 、相对分子质量(Mr) 等。
    量的单位符号、词头符号及阿拉伯数字用正体;图、表中的量符号及量单位,应量名称符号在前,量单位符号在后,其间加斜线表示。如t/min,λ/nm,c/(mol/mL)等。单位符号前的数字最好为0.1~1 000间的整数或小数,避免使用分数。数字与单位符号间应留一个字符空隙。
       药物、试剂浓度及各类生化指标使用法定单位的表示方法:凡Mr或Ar能准确测得的(如各类电解质、缓冲液等),均应采用“物质的量浓度”,分别以mol/L, mmol/L, μmol/L, nmol/L,pmol/L等法定单位表示。凡混合物(如总蛋白、总脂、各类免疫球蛋白等)或其Mr或Ar尚未准确测得时,可采用“质量浓度”,分别以g/L,mg/L,μg/L,ng/L等法定单位表示。
 表示变动范围时,范围号(~)前后两数值中的%、‰或10n,10-n均应同时写出不能省略前者只写后者,如3%~5%(不能写成3~5%)“(4.5~5.5)×1012/L”(不能写成4.5~5.5×1012/L)等。
  组合单位中表示相除的斜线不能多于一条,更不宜将斜线、负指数幂或汉字混用表示相除。如每天按体重计算的药物剂量,其常用法定单位为“mg· kg-1·d-1”或“mg/(kg·d)”,不能用“mg/kg/d”,“mg· kg-1/d”,“每日mg/kg”或“每千克mg/d”等表示。本刊用的是“mg/(kg·d)”。
  年龄和体重均须用实际测得的平均数±标准差(x±s)表示。
   4.6  国际代号与缩写  文中尽可能采用国际代号与通用缩写,应特别注意字母的大、小写和正、斜体。例如1秒写为 l s,2分钟2 min,3小时3 h,4天4 d,雌性♀,雄性♂,用于表示酶活力的单位用U,国际单位用IU。紫外UV,红外IR,核磁共振NMR,质谱MS等用大写正体;统计学符号相对标准偏差RSD用大写正体,t检验、χ2(希腊文)检验、F检验、概率P、、样本极差R、样本的算术均数x 、标准差s、样本量n、自由度υ等用斜体。药代动力学参数AUC用大写正体,C(血药浓度)、CL(总清除率)、CLr(肾清除率)、Ka(一级吸收速率常数)等用大写斜体。尽量把 1×10-3g与5×10-6g指数形式改成1mg与0.5μg。国际代号不用于无数字的文句中,例如每天不写每 d,但每3天可写成每3d。静脉注射可用iv,肌内注射im,腹腔注射ip,皮下注射sc,脑室内注射icv,动脉注射ia,口服po,灌胃ig。GPT改用 ALT,GOT改用AST等。
        4.7  数字  作为量词(包括比率、时间等数字)均用阿拉伯数字;序词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用汉字。数值的增加可用倍数表示;数值的减少只能用分数或百分数表示,年份应写出全数不得省略,例如:“1998年”不写成“98”年。避免使用因时间推移而易被误解的词,例如:“今年”、“上月”等,而应采用具体日期(月、日宜采用两位数)。住院号、尸检号、门诊号可省略。药物不良反应的个案报道要写明药品生产厂名和批号。小数点前或后若超过4位数(含4位),应从小数点起向左或右每3位空1/4 格,而不用千分撇。如3528473应写成3 528 473而不写成3,528,473。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几位的“0”。
        4.8  有效数字  测量数据的读取不能超过其测量仪器精密度或超出度量衡器具的最小分度值。任何一个数字,只允许最后一位有误差,前面的位数不应有误差。修约遵循“四舍六入,五单双”的原则,即修约数小于5则舍弃,大于5则进位,等于5则前一位数逢奇数进,逢偶数舍。修约时,定位后只可1次完成。
        4.9  表和图  表和图的设计应正确、合理、易懂。具有自明性。图应有图序和图题,居中排在图的下方。仪器描绘紫外、红外、色谱、质谱图和生理、药理、心、脑电图等图稿,请附原图;图题、图注文字打印在文中相应位置。照片标出尺寸或放大倍数。表的结构应简洁,采用三线表,两端开口。表中参量应标注单位,表内数字应上下对齐,未作实验者,数据项内以“?”填充,实验结果为“0”者,应如实填写,不用“-”。